婚姻觀點
結婚聘禮要房子
一意(台北市)
友人的兒子正逢適婚年齡,與交往兩年的女友有結婚的打算, 友人對女方的個性與家教極為滿意, 期待有朝一日能跟這個甜美的女孩結成婆媳緣。
一天,兒子突然告訴她兩人已經分手, 細問之下才知道兒子與女友的價值觀差異頗大, 他女友提出結婚的三個條件:第一婚戒要鑽戒、 第二友人夫婦必須為新人準備一棟房子,並且登記在女方的名下、 第三婚後女方可以保有自己所有的薪水, 家裡所有的開支由男方支付。這些條件乍聽之下極不合理, 而女方卻仗著自己是留英碩士,比男方的學歷高出一截, 強烈要求他遵守條件,友人的兒子覺得不合情理,因此決定分手。 友人後來才知道,平時覺得好相處的「準媳婦」 其實是個好面子的大小姐,出門約會,不論距離遠近, 都要求男方一定要開車,即使是在交通便利、 車位難尋的台北市也不例外, 常常表現出一副坐車就高人一等的神氣態度。 這樣的個性乃是受到父母的影響,她的父母從事製造業,經濟富裕, 也在自己兒子結婚時為新人準備鑽戒和新房, 導致女孩有錯誤的認知,覺得新房是男方父母理當準備的「聘禮」。 友人並不埋怨那個女孩,還慶幸她在準備結婚前就透露自己的「 身價」極高,否則真的娶進門還不知道該如何「變出」房子給她。 但是友人也感嘆婚姻與愛情不是金錢可以衡量,學歷也不代表一切, 這樣的女孩有誰敢高攀呢?
【 2008-08-27 / 聯合報 / E1版 / 家庭.副刊 】
轉載於聯合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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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見這則新聞時,特地留了下來。並且細細的研讀,
聘禮要一棟房子。如果在台北市要買房子,最新統計是不
吃不喝10.6年才買得起,恐怕得望屋興嘆!縱使是小康家庭
要在北市買一間房,也是得經過一番努力才能達到。
但,反言之。女兒嫁出去,有的人會說是金錢無法衡量,所
以聘禮可大可小,或是做做動作。有的人則會認為,女兒養
了二、三十年,聘禮當然要好看一點,而且是要給女兒的保
障,誠如文章中所敘述,開出三個條件,買房是沒問題,未
來不一定要跟公婆住,可以保有私人空間等,至於其他兩項
是需要探討一下。小弟聽過一些情況,女方要嫁給男方,會
開個條件,來看看男方的〝誠意〞,例如鑽戒,辦桌的飯店
禮車等,或是開出過年時一定要初二回娘家,過年時可否出
國遊玩,當然每個婆家都不一樣,得視情況而定。
感覺像是肯定說,我一定要如何如何,其他的請先生自行想
辦法。
價值觀,一定要在婚前溝通好。別結了婚之後,才開始後悔
男方一定要表現出誠意,而不是小氣;女生也不要獅子大開
口,一定要如何如何,展現出高貴「身價」。
那真的就無法繼續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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